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卸煤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卸煤系统)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新能源集团批准,招标人为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卸煤系统)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内
2.1工程概况:
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山东能源集团及新泰市政府响应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产业升级建设的重点项目,承担着新泰市采暖负荷和供热负荷,现已完成核准。本项目厂址位于新泰市南侧东都镇境内。厂址北距新泰市中心直线距离约9km,南侧紧邻国道G342、距东平线铁路距离约1.1km,西侧紧邻南鲍村。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发电机组,对外承担新泰市城市采暖负荷及工业热负荷,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同步建设运煤铁路专用线。用水拟采用城南污水处理厂和华源矿井疏干水、东周水库地表水做为生产用水水源;生活用水水源采用市政自来水。本项目灰渣综合利用,在厂区内设置干渣棚、钢板仓作为周转灰渣场。本项目220kV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220kV出线6回(开断新泰~梓河、南流泉~平阳双回线路π入,形成2回至平阳、2回至南流泉、1回至新泰、1回至梓河)。
本工程位于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东侧尽端处,场区自然地面标高在+187m~+215m之间。输煤系统采用程序控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卸煤系统)EPC总承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配套的、完整的和功能齐全的卸煤系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翻车机室中心线往铁路来煤方向90m至#1转运站,汽车卸煤沟至#1转运站卸煤系统的详勘、设计、采购、建设、安装、调试、运输及储存、试运行、消缺、配合铁路施工方手续办理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完成工程范围内相关验收手续办理工作;包括厂外既有排水沟迁改施工(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地企协调等工作,以及涉及本工程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施工场地现状移交。
(具体工艺分界线详见技术规格书第五章)
2.3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3.7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含翻车机房的相同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起至2025年06月11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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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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