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2025年公务用车驾驶业务外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2025年公务用车驾驶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2025年公务用车驾驶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自有车辆2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为招标人提供驾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日常行驶、跨区、跨省行驶、节假日及夜间不定时行驶、车辆清洗、维修保养、年审等公务用车需求以及其他临时驾驶安排(限价不包含车辆清洗、维修保养、油料、过路、年审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采购金额:年度预算金额(含税)约20万元,两年总预算金额(含税)约40万元。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2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每年度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供应商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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