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5-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5-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算金额
中标家数
服务期
服务范围
1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5-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3000元/人/年
2家
首次合同履约期为2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招标人最新需求情况,结合前期合作的满意度情况及《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非经营性采购实施细则》(浙化办发〔2024〕150号)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服务期满后可续签。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年。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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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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