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廊坊能源热电厂全厂小三箱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全厂小三箱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5238,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本项目#3机组计划在2025年9月投产,#4机组计划在2025年11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的全厂小三箱,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箱、暖通箱、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含控制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及消防疏散灯具等)、检修箱、加热器配电箱、电伴热配电箱、端子箱及就地开关和按钮等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廊坊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电气小三箱设备(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检修箱或照明箱)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6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3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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