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东台H3-2#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和手续办理服务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东台p-2#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和手续办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5216,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一、项目概况:
国华东台p-2#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东台市海域,装机规模30万千瓦,离岸距离约50公里,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送出登陆,在登陆点新建陆上集控中心,转架空线接入电网。本项目新建3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场内拟采用66kV集电线路,220千伏送出海缆,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配套或租赁电化学储能设施。
具体服务地点:江苏省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范围:
拟开展国华东台p-2#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和手续办理服务招标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可研阶段技术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含风机基础专题、施工组织设计专题、微观选址专题等)的编制及评审,配合项目初设及施工图编制单位开展后续工作。
(2)可研阶段工程勘查工作,包括:陆上集控中心地质初勘、海上场区地质初勘、风电场海底管线及障碍物探察报告等。
(3)风资源测量及评估工作。
(4)核准及开工所需专题,包括:海洋环境外业调查及报告、海域及环评相关专题等。
以上服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包括报告编制及修编、组织评审会会务、评审及取得评审意见及主管部门批复的一切相关服务(含协调各级主管单位)。
三、计划服务期限: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两年,具体进场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全部前期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应能满足项目核准及项目开工进度的需要。
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核准、可研收口及开工时间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
四、其他:
本项目由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签订三方协议将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移给新成立的项目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合同(同时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1份和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对应工作取得的批复文件或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或由最终用户盖章的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的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同时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6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1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