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科技园动力谷8#楼、9#厂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三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大学科技园动力谷8#楼、9#厂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665号,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动力谷。本工程拟对一层至二层部分区域的精装改造及安装配套改造,厂房部分进行洁净室改造,改造厂房建筑面积约4118.35㎡,其中洁净区使用面积约2420㎡(洁净等级最高五级),非洁净区使用面积约1698.35㎡。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4118.35平方米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
11614629.56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或洁净区面积1700平方米及以上洁净室项目。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6-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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