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华中院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受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中院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2、项目概况:华中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餐厅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创意路与舒心路交叉口华中院办公区,按功能分为大厅、接待包间、操作间、仓库;餐厅面积约1500平米,职工约1300名,就餐位置约700个,包间约11个。
3、采购内容:食堂餐饮制作(工作日和双休日的早餐、中餐、晚餐,不含法定节假日)、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食材采购(共同采购)及储藏管理、包间就餐服务等,并负责餐饮管理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养护、消杀等工作。
4、供餐模式:餐品按食材成本价销售,招标人提供餐厅场地、餐厅(包括后厨)所有设备、基础设施(包括水、电、燃气)以及售饭电子系统。
5、结算模式:中标人每月计取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服务费按营业额的百分比(含税,税款由中标方承担)进行结算。
6、食材采购:食材由中标方代为采购,由招标人安排专人负责监督验收,食材成本(包含低值易耗品)由招标人承担。
7、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中标人必须制定采购制度、市场调查制度、每日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留样制度和周例会制度等。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服务质量、饮食卫生、日常管理等全方位进行检查和监督,中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人的意见改进服务。
8、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一个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根据职工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规模餐饮服务业绩(服务用餐600人以上规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餐厅);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②发票扫描件。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未显示服务用餐人数规模的,需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30 日08时30分到2025年 6 月 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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