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水厂聚氯化铝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水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9.9458万元,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降低西咸新区第二水厂、西咸新区第三水厂原水的浊度的问题,现需采购聚氯化铝进行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水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水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
(1)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发放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检验报告,确保其产品符合《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1998)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提供:
(1)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取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发放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所投产品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检验报告,确保其产品符合《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1998)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车队若为委托或租赁的,必须附上委托或租赁合同;
5、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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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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