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抑爆装置招标
(招标编号:JNB202-ZB-250519480、SXZB-25041232GZH01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抑爆装置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202-ZB-250519480、SXZB-25041232GZH019/01),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抑爆装置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1
工作面瓦斯抽放抑爆装置项目
ZYBRG14/2DN600
8
套
塔山矿
通风管理部
2
工作面瓦斯抽放抑爆装置项目
ZYBRG14/2DN900
2
套
2.3质保期:1年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产品要求:提供瓦斯管道输送二氧化碳抑爆装置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均应是有效期内的证件,处于延审的证书视为无效证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3年,指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瓦斯抽放抑爆装置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917:30至2025-06-0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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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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