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大楼食堂全品类供应商项目招标
一、项目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大楼食堂全品类供应商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Hzb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服务要求概述
服务期限
年采购量
备注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大楼食堂全品类供应商项目采购
1
宁波分行大楼食堂全品类供应商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年
2024年度采购量约15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须提供三项证明材料: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2.总公司营业执照;3.总公司针对本项目为分公司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3.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未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三项证明材料:1.声明函,详见附件3-1;2.开标时间前30天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公告信息查询截图;3.开标时间前30天内“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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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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