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3万元。
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30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货物需求)的,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医用液氧共3000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使用量用完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按第(1)项要求提供制造商的相应证书,还需要提供代理商(经销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3)配送要求:①如投标人自行配送投标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②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须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并提供委托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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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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