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聚合氯化铝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合氯化铝(物资名称)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工程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2.3建设工期:2076天
2.4招标文件编号:THHD-CGZB-2025-045
2.4招标内容
标的:聚合氯化铝。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使用部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聚合氯化铝
盐基度20%-98%
吨
56756.7
太湖之光2
项目部通知为准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说明:1、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具体结算型号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2、交货期:暂定从2025年6月20日开始交货,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商/经销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对应本次招标标的物;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8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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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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