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卷烟干线运输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卷烟干线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卷烟干线运输服务项目。2.1.2项目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邯郸市幸福大街530号。2.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169.02万元。2.1.4服务周期:1年。
2.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照工作需要配备运输车辆以及驾驶人员,根据每天卷烟销售数量,将大名、魏县、曲周、涉县四个卷烟对接点或其它临时对接点的全部卷烟由配送中心仓库按时装卸运输到位,运输车辆需能装卸笼车,笼车尺寸为:(长*宽*高1100mm*1000mm*1980mm),到达卷烟对接点的时间不晚于当日早8点。投标人负责配送车辆的日常管理,其车辆燃油、维修、车辆保险、货物保险、路桥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普通货物装卸),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2.投标人须按照工作需要具备箱式运输车辆以及装卸运输人员,箱式运输车辆需能装卸笼车,笼车尺寸为:(长*宽*高1100mm*1000mm*1980mm),装卸运输人员须持有与驾驶车辆车型相符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持有国家准驾车型相关资格证;3.投标人具有专业的车辆运营及驾驶人员和货物运输服务人员管理经验和能力;
3.1.2信誉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1)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信用河北”网站的信用报告(外省企业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上四份查询结果经扫描附在投标文件中。(2)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现场完成对投标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行贿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将查询结果在评标结束前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填写《供应商不良行为查询记录表》。(3)与项目业主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上注意事项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则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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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800:00至2025-06-04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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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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