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5年度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5年度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大道377号。
2.2项目规模:2025年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客服。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运行、维护及客服辅助服务。
2.4招标范围:2025年度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服务时间:2025年07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每个月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26人。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5年度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CHDTDZ049/17-QT-05301):配合分理处进行换热站系统运行调整、换热站文明卫生及网系井内阀门的操作;配合电气、热控人员对电气、热控设备进行维修;配合换热站设备、阀门、管道检修辅助工作;用户楼内及室内供热设施漏泄维修,腐蚀严重管线更换及温度不达标处理、测温等工作;供暖期内换热器清洗;供暖期内异常换热站提供临时值守人员,配合用户关栓断管、强关及恢复用热工作;提供供热客服人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5年度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国内火力发电厂劳务服务类型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714:00到2025-06-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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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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