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3.8MW船用发电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3.8MW船用发电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3.8MW船用发电机招标。招标部件技术要求详见《3.8MW船用发电机技术规范书》;2.2招标范围:6台3.8MW船用同步交流发电机,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配合交接试验)、包装、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另需符合招标人具体项目技术要求。2.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90天内逐批交货;2.4交货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1966号;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6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签字确认之日起36个月或产品正常使用满两年,以先到时间为准;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或完成中标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3.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3.3.1资质要求: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同时提供查询网址,体系认证为暂停或撤销状态,视为无效);3.3.2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24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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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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