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年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一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餐饮服务
1项
3年
1600万元/3年
1600万元/3年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和单价限价(如有),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餐饮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服务时间:三年。
6)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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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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