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机场公司猛禽驱鸟课题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林机场公司猛禽驱鸟课题研究项目;
(2)项目单位:西部机场集团榆林机场有限公司;
(3)采购编号:榆林机场-2025-8273;
(4)项目内容:使用人工驯养猛禽对机场飞行区活动的实施驱赶;
(5)建设地点:榆林机场;
(6)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7)计划工期/计划供货期/计划服务期:365天(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备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书。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具有猛禽驱鸟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响应,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于2025年05月22日17:00至2025年06月03日08:50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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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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