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全厂生产用水(中水)供水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NC142-ZB-2505132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全厂生产用水(中水)供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42-ZB-2505132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现状:阳高热电全厂生产用水来自阳高县污水处理厂产水,现因全厂生产用水(中水)供水采购合同到期,需继续提供合格生产水源。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全厂生产用水(中水)供水服务项目,标段(包)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许窑村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第一年预计供水量1190000m³,第二年预计供水量1300000m³,第三年预计供水量1300000m³,共3790000m³)在满足我公司生产用水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单位履约情况考评结果逐年签定合同。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全厂生产用水(中水)供水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供水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118:00至2025-05-2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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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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