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粉煤灰和炉渣处置招标
(招标编号:FYZB25-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粉煤灰和炉渣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粉煤灰总量暂估为5万吨,上下浮动20%(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标段:炉渣总量暂估为2万吨,上下浮动20%(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粉煤灰);(002)二标段(炉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粉煤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投标人: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整版)、批复文件、验 收报告;3.排污许可证(含处置工艺及设施);4.运输协议及运输资质(若涉及第三方运输) 7、投标单位处置方式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处置方式,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接 收量应大于:本项目产生量及乙方接收其他单位量之和。
8.处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 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2.《关于强化全 市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盘环发[2024]101号)。
9.本项目发布公告后,投标单位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取样分析,若不进行现场 勘探及取样分析,后续不得以甲方现场环境设备实施、环境、产品质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002二标段(炉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投标人: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整版)、批复文件、验 收报告;3.排污许可证(含处置工艺及设施);
4.运输协议及运输资质(若涉及第三方运输) 7、投标单位处置方式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处置方式,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接 收量应大于:本项目产生量及乙方接收其他单位量之和。8.处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 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2.《关于强化全 市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盘环发[2024]101号)。9.本项目发布公告后,投标单位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取样分析,若不进行现场 勘探及取样分析,后续不得以甲方现场环境设备实施、环境、产品质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1日08时00分到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
每个标段人 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标段:粉煤灰总量暂估为5万吨,上下浮动20%(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标段:炉渣总量暂估为2万吨,上下浮动20%(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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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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