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试剂耗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 2025-203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试剂耗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试剂耗材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试剂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试剂耗材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供应商须根据本次采购内容具备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
3.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04 日 13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04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如遇医院搬迁,采购人可视情况重新采购);交付时间:采购人下单后 5 个工作日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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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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