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基层卫生诊疗中心(分中心)信息化模板建设项目—马家堡透析分中心其他计算机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台区基层卫生诊疗中心(分中心)信息化模板建设项目—马家堡透析分中心其他计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12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0.12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内网核心交换机
套
2
交换性能≥50Tbps/180Tbps
2
内网接入交换机
套
6
交换性能≥600Gbps/6Tbps
3
内网网管平台
套
1
系统支持对网络环境、设备、配置等主要问题进行识别
4
外网网核心交换机
套
2
交换性能≥50Tbps/180Tbps
5
外网接入交换机
套
6
交换性能≥600Gbps/6Tbps
6
外网无线
套
1
无线控制器配置千兆以太网口≥8
7
供电交换机
套
6
交换性能≥≥600Gbps/6Tbps
8
外网网管平台
套
1
系统支持对网络环境、设备、配置等主要问题进行识别
9
互联网防火墙
套
1
产品支持静态路由、策略路由和多播路由协议
10
卫生专网防火墙
套
1
标准1U机架式设备,实配千兆电口≥10个
11
威胁终端系统
套
1
产品是软件形态,包含管理平台和终端Agent软件
12
机房配套设备
套
1
额定输出功率≥20KVA。支持时间:外置电池。
13
系统集成服务
项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详细合理的设计方案,同时具备完成该项目全部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确保相关系统顺利可靠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的各软、硬件货物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和软件到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2至2025-05-28,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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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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