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零排放杂盐处置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零排放杂盐处置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4548,招标人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距伊旗约35km,距东胜区70km,距包茂高速约15公里。项目总体规划是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连分期建设6×600MW级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以及配套建设察哈素年产800万吨大型现代化煤矿项目。
2.1.2招标范围:主要负责提供零排放蒸发结晶系统结晶杂盐(吨袋包装)合法合规的危废处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组织装卸、专业运输、外部处置、配合联单办理、环保协调等)。
2.1.3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24个月或完成约定处置量,以先到为准,计划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1日,具体履约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含酚废物(危废代码:HW39)。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运输服务期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有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应包含危险废物治理且证件有效期必须包含本次服务期限。
(5)危险废物处置场地必须有公司所在地环保部门颁发的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杂盐处置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9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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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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