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信产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林业碳汇数智化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林业碳汇数智化综合管理系统开发
2.项目编号:YBJ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预算金额(元):750000元
最高限价(元):750000元
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林业碳汇数智化综合管理系统开发
1
750000
项
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5月27日(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采购)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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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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