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2025年三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2025年三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3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2025年三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2025年三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2025年三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均须具有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到一个PDF: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王 工
电 话:13261121256
E-mail:132611212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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