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名称)已由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11526-04-01-19358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豫东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以及其他方式(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4初步设计费:约288.90万元;
2.5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豫东南高新区河东和河西两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均为近期1.5万m³/d,远期4.5万m³/d;河东及河西污水厂配套尾水人工湿地的建设规模与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保持一致,为1.5万m³/d;豫东南高新区至潢川县临时管道排污工程;
2.6招标范围: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编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以及相应的设计服务和技术配合;
2.7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为一个标段;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还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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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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