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区春环路(春熙路地道-博学道地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住建市政审〔2025〕17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155623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155623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557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春环路位于河北区,起点为春熙路地道,终点为博学道地道,全长约55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21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照明、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2.2工程建设地点:春环路位于河北区,起点为春熙路地道,终点为博学道地道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北区春环路(春熙路地道-博学道地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范围: 春环路全长约55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21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照明、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最大排水管径为d600mm,最大给水管径为DN300mm,照明投资额约91.6596万元,绿化投资额约16.9902万元。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总投资额1041.047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6年06月2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若为正项目经理兼任则不得存在在施工程记录;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3)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须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方)不超过2个,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6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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