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
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招标编号:TC258305T。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青龙山路8号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
镇江新区大港粮山路88号江苏索普聚酯有限公司内,两块建设用地中所建装置
均位于长江一公里外。
2.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33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293630万元。
按资产形成划分,其中固定资产费用约250894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醋酸乙烯及EVA
一体化项目(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投保项目包括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主要建筑物、配套设施建
筑、安装工程和招标人为实施本项目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项目,具体以项目投
保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计划工期:21个月(2025.4.1-2026.12.31)
2.6保险期限:本招标项目的保险期限为建筑/安装保险服务期预估19个月,
试车期预估6个月,保证期12个月。保险服务期起算时间以正式出具保单为准。
2.7保险金额:2508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中国
2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
经营资格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则须经其总公
司出具唯一书面授权。
2)投标人法人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保
监会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资本金系外币的,以招标文件发出截止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目前未受到政府相关
部门处罚其停业、限制经营或禁止其参加业务投标。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4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提供经审计的
偿付能力充足率报表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总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材
料,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
1)近5年内承保过或正在承保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首席(或独家)承保过10亿元人
民币(保险合同中的投保金额)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
三者责任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节假日除
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5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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