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桥梁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JKJ……)
一、招标条件
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桥梁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已由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2024年度统筹资本化预算(专项工程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针对长临高速公路7座桥梁、平长高速公路7座桥梁、绕城高速公路12座桥梁、长邯高速公路21座桥梁、左黎高速公路5座桥梁的防撞墙蜂窝麻面、伸缩缝挤压、集中排水设施损坏、桥下土方垃圾堆积、防抛网声屏障锈蚀等隐患问题进行处治。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针对长临高速公路7座桥梁、平长高速公路7座桥梁、绕城高速公路12座桥梁、长邯高速公路21座桥梁、左黎高速公路5座桥梁的防撞墙蜂窝麻面、伸缩缝挤压、集中排水设施损坏、桥下土方垃圾堆积、防抛网声屏障锈蚀等隐患问题进行处治,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及时进场开工,工期90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及施工图设计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准或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其中1项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路基工程;1项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桥梁(大桥及以上)工程)。
注:若某一项业绩主要工程量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予以分别认定。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1.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桥梁工程)。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桥梁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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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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