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中邮大药房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中邮大药房家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郑州市分公司中邮大药房家具采购
2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2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一年。
(6)服务期限:两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8)入围数量:2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5.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家具采购)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5.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
5.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5.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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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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