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一辅设备采购-包3:除氧器设备
2.2招标编号:086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工程拟装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4招标范围:包括除氧器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的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5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
2.6质保期:设备性能试验合格后1年。
2.7交货地点:江西省宜春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或销售设备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同上)
3.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应至少具有国内4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整套除氧器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2台的10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整套除氧器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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