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长春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汽轮机振动监测智能预警诊断系统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吉电股份长春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汽轮机振动监测智能预警诊断系统设备采购
本次项目招标采购范围包括1号机组汽轮机振动监测智能预警诊断系统的软硬件系统设备的采购。
软件系统:采购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轮机组振动监测智能预警诊断系统,实现振动信号的实时采集、智能分析、故诊断及超前预警。主要功能包括:1.海量振动数据存储能力;2.研究并应用智能诊断算法;3.实现全面的监测分析功能;4.具备低速盘车时晃度监测功能;5.具备可视化智能故障诊断和决策支持能力。
硬件系统:服务器1台,32英寸显示器1台,数据采集器1套,其中服务器要求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采集器要求国产化配件,实现振动信号实时采集与传输。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物资库/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工作。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吉电股份长春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汽轮机振动监测智能预警诊断系统设备采购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信息化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CMMI3(信息化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及以上资质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汽轮机振动监测智能诊断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14日23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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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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