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13号线西延伸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为满足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需要,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叉车、吊车、运输货车、挖机、装载机等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土建5标正线轨道工程铺轨20.074km,其中正线铺轨20.074km,包括预制板道床14.862km、预制钢弹簧浮置板道床4.798km、预制减振垫浮置板道床0.259km、现浇整体道床0.155km,共铺设14组道岔,其中预制60/9#隔离式减振垫道床单开道岔1组,预制60/12#隔离式减振垫道床单开道岔1组,预制板60/9#单开道岔9组、预制板60/12#单开道岔1组、预制60/9#-4.6m间距交叉渡线2组。
设备使用期限:2025年6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
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投标保函(元) | 银行转账(元) | |||||||||
1 | 叉式起重机 | 3.5t | 月租 | 12 | ||||||
2 | 叉式起重机 | 3.5t | 台班 | 50 | ||||||
JXZL-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土建5标 | (1)临租设备租金含司机工资、食宿费、机械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润滑油、燃油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月租设备租金含1名司机工资、食宿费、机械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招标人除此之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通用机械类: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2、机械设备为投标人公司自有设备,提供同类招标业绩,并附合同证明文件。3、提供的租赁设备要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牌照和年检报告,叉车用于地下轨道铺设施工,需全车实心轮胎操作司机24小时待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铁、地铁项目或城际铁路及市政项目的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额不低于70万,并含相应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 2 | 1 | ||||||
3 | 叉式起重机 | 10t | 月租 | 12 | ||||||
4 | 叉式起重机 | 10t | 台班 | 50 | ||||||
5 | 叉式起重机 | 16t | 月租 | 12 | ||||||
6 | 叉式起重机 | 16t | 台班 | 50 | ||||||
7 | 载重汽车(叉车进出场费) | / | 趟 | 100 | ||||||
8 | 汽车起重机 | JXZL- | 25t | 台班 | 95 | 2 | 1 | |||
9 | 汽车起重机 | 50t | 月租 | 28 | ||||||
10 | 汽车起重机 | 80t | 月租 | 16 | ||||||
11 | 汽车起重机 | JXZL- | 100t | 台班 | 40 | 2 | 1 | |||
12 | 汽车起重机 | 160t | 台班 | 40 | ||||||
13 | 汽车起重机 | 200t | 台班 | 40 | ||||||
14 | 履带式挖机 | JXZL-TY-01 | 60 | 月租 | 8 | 2 | 1 | |||
15 | 履带式挖机 | 200 | 台班 | 30 | ||||||
16 | 装载机 | 50 | 月租 | 3 | ||||||
17 | 随车起重机 | 12t | 月租 | 12 | ||||||
18 | 随车起重机 | 12t | 台班 | 50 | ||||||
19 | 平板货车 | 6.8m | 台班 | 50 | ||||||
20 | 平板货车 | 9.6m | 台班 | 50 | ||||||
21 | 平板货车 | 13.5m | 台班 | 50 | ||||||
22 | 车载泵 | 台班 | 80 | |||||||
23 | 垃圾运输车 | 8m³ | 台班 | 120 | ||||||
24 | 洒水车 | 8m³ | 月租 | 24 |
注: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2.2 预计租期:详细情况见附表1。
2.2.3 计价方式:设备租赁及人员工资按实际需求报价,设备进出场费按包干单价报价,报价分为含税报价和不含税报价,招标方后续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4 所有租赁设备出厂年限应在5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出租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1.3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报价设备近两年的租赁业绩。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3.1.5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安装、拆卸、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承租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3.1.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租赁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出厂日期应不得超过5年;
(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
(4)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特种设备能够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能满足施工需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5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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