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延安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交发〔2025〕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境内;
施工
标段
工程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内容
QS-1
延安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桥梁13座
隧道11座
对桥梁进行安全隐患整治13座;隧道安全隐患整治11座。
2.2项目概况: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桥梁新建或加固项目,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隧道养护或建设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被执 行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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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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