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7座场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招标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7座场站气候可行
性论证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BB02250090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7座场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实施与气候资源环境密切相关的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范围:对西北分公司所属灵武风光电站、太阳山风光电站、红墩子光伏电站、恺阳风电场、博阳风光电站、同心光伏电站、杉阳(旭清)光伏电站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包括对气象数据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模拟推算,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及应急预案意见,并出具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资质证书,或在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气候可行性论证信息公示名单中。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方面的业绩1项(指合同数量),须提供已完成且有委托方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中能够体现出服务期限,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服务期限已完成的,合同本身可以视为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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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气象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
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所配置的技术人员应不少于6人,所有技术人员应具有
气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12时00分到2025年05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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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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