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矿井采煤工作面隐蔽致灾因素高精度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NC369-ZB-250428493、SXMTZB2502F-383(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矿井采煤工作面隐蔽致灾因素高精度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招标项目编号:JNC369-ZB-250428493、SXMTZB2502F-383(G))已由中共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中共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纪要》【2025】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二部分:煤矿》(KA/T22.2-2024)规定:矿井物探探测工作应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且回采工作面区域地质构造(断层、陷落柱、古河床冲刷带等)及其含导水性、富水异常区等应结合施工位置、探测目标、采空区和地层物性特征、干扰源特征等信息,科学选择电法、电磁法、地震法等至少两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查。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矿井采煤工作面隐蔽致灾因素高精度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
标段(包)内容:为保证矿井采煤工作面(按探测工作面单侧顺槽长度计算,工作量约9650m)隐蔽致灾因素的高精度识别,需充分分析探测区域的实际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结合现场试验确定适合于不同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下的最佳探测方法组合(要求至少三种探测手段)和相关参数,通过现场探测、数据分析、结果反演、异常解释、回访跟踪等手段,为安全回采提供地质保障。
2.3服务地点: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或根据采掘衔接顺延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二部分:煤矿》等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行业规范等开展工作。2、发表科技论文一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山西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矿井采煤工作面隐蔽致灾因素高精度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探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的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3.4业绩要求: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矿井物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2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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