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项目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已由王庄煤业[2024]38次党委(扩大)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2.2采购范围: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2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本次采购内容;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保单、与合同/保单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如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盖章页、保险人、保单签订日期、保单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③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217:30至2025-05-1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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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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