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HIS)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3.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HIS)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龙井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HIS)
1套
170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否
5.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至今不足1年或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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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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