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国企改革及农投公司组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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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县区)2025CSDL116号 | 延津县国企改革及农投公司组建项目 | 750000.00 | 75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延津县国企改革及农投公司组建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或标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08:30至2025年05月 16日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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