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山湖灌区大泉片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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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山湖灌区大泉片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工程位于生态红线内部允许开展有限人为活动进行论证,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为止。(如须取得具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复时间另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确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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