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国家级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三路(玄武岩项目)段及经五路(热源厂)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纬三路路基土石方施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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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国家级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三路(玄武岩项目)段及经五路(热源厂)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纬三路路基土石方施工专业分包。
2.项目地点:国家级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国家级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三路(玄武岩项目)段及经五路(热源厂)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纬三路路基土石方施工专业分包;
5.招标控制价:208257.33元;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 无欠薪证明: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2020〕5号)文件要求,取消无欠薪证明事项。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提交“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6.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中标后所配备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全面 服从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7.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 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10时00分至2025年5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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