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用尿素采购项目项目招标
二、服务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园1号恒益电厂内。
三、招标范围、规模:
1.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1
尿素
工业用尿素,总氮(干基)%≥46.0
吨
2200
符合国标《尿素》(GB/T2440-2017)工业用合格品及以上等级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3.服务期限(半年)
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需方实际需求分批交货。
4.规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73万元(具体详见第七章招标控制价)。
四、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份已完成的尿素供货业绩,且单份合同尿素供应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方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有业主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章页、签订日期页等能够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腐败、欺诈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声明或提供证明资料,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厂家的授权或与其签订的销售协议。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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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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