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公司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公司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公司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推进项目正常实施,拟进行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暂估采购金额为17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加油(气、氢)站、油库、光伏等项目新建、迁建、整体重建、改扩建、安全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等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安全设计专篇(新、改扩建站)等(甲方有需求时乙方需提供效果图),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协调、报批等相关工作,配合编制项目评审会资料,参加项目评审会,进行设计交底、参与施工图会审、施工配合、施工关键节点现场复核、参加交接验收、试运行问题处理、参与竣工验收,以及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单个项目设计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招标人根据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数量,按项目下达《工程设计委托书》。仅涉及设计服务单项采购估算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项目。如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或项目因设计不合理出现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问题,招标人有权对其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并将由其承担的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人。
2.3服务地点:贵州省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
2.5工期:以《工程设计委托书》为准。
2.6结算付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完成、提交合格成果文件并完成设计交底且施工入场后,依据施工合同金额及可测算订单进行取费或固定价测算,根据测算金额支付60%设计费,其余费用结算完成后进行支付。
2.7投标人设计费计算依据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300万以上)、充电项目设计服务报价下浮35%(不含)以上为有效报价,低于本范围的报价即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包括下浮率及税率。
改造项目为固定控制价。为避免不平衡报价,须统一以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需大于0%(不含)。报价应包含下浮率、对应下浮价格及税率,控制价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性质
项目金额范围(万元)
控制价(万元)
1
改造
(200-300]
7.5
2
改造
(150-200]
5.2
3
改造
(100-150]
3.7
4
改造
(50-100]
2.4
5
改造
(30-50]
1.5
6
改造
30及以下
0.9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团队人员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油气加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并在新建加油(气、氢)站、油库等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2其他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设计团队员工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之中的连续3个月)。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至少有10个(站点数量)加油(气)站或油气库设计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框架合同还需提供盖章版《工程设计委托书》或相应业主认可证明材料。如提供所有证明资料均不能反映关键评审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内容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8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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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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