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5、6号机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提升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5、6号机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84,招标人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项目新建2台660MW扩建机组,根据机组建设的情况,开展基建综合治理优化项目。5号机组(1×660MW)于2024年8月投产发电,6号机组(1×660MW)10月投产发电。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标段主要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5、6号机组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整治和提升,在现有标准化成果基础上,开展新建机组达标创优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工作内容包含5号、6号机组的现场高处设备增加操作及检修平台、护栏、爬梯不锈钢栏杆、爬梯护笼(包含油漆防腐),三期厂房内部分地面通道环氧地坪施工,建筑物内外墙粉刷等工作。(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事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服务期限:本项目暂定由2025年6月1日开始,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计划服务总工期为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设备或设施改造或安装或检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机组设备或设施改造或安装或检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02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9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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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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