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绥化油库消防水池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楼北区块探井钻井工程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忻州采气管理区拟在石楼北区块实施1口深层煤层气探井(直井/定向井)钻井工程,预计井深2300m,包括钻井、取芯、定向、录井、固井、泥浆固化等服务。
2.2招标范围
为石楼北区块1口深层煤层气探井(直井或定向井)提供钻井、取芯、定向、录井、固井、泥浆固化等工程服务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实际部署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石楼北区块,石楼县境内。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资质,拟派队伍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队伍资质(证书施工区域:无限制或仅限煤层气公司所属区域施工);或者承诺开工前取得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资质,拟派队伍取得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队伍资质(证书施工区域为其他区域的应变更为仅限煤层气公司区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队伍的设备及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应符合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要求,人员持有相应证件或承诺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证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所有参与施工服务的人员,具备井控证、HSE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若无2024年则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5.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2投标人拟派队伍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发生以下事故:
①因管理不到位或操作失误造成井喷事故的;
②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
③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④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5月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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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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