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肿瘤医院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88.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套)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1-1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28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 | 2-1 | 皮肤纤维化测量仪(科研) | 14.5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 | 3-1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16.5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4 | 4-1 | 胸部、腹部、四肢伤口模型(科研) | 1.35 | 3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5 | 5-1 | 便携式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3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6 | 6-1 |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12.5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7 | 7-1 | 可视吞咽用软喉镜 | 9.5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8 | 8-1 | 振动式物理治疗仪 | 3.6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第4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小型或微型)制造。
本项目第1、3、5、6、7、8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制造。
本项目第2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第1、3、5、6、7、8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30 至 2025-05-1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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