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运行仿真机升级改造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运行仿真机升级改造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2规模:2×300MW*2+1×600MW。
2.3服务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4服务期:5个月。
2.5招标范围:以鹤岗电厂三台发电机组、脱硫系统、尿素站为对象,各研究开发1套高逼真度仿真培训系统,实现机组炉、机、电及其热控系统的全范围仿真;加装集团内电厂竞赛模型:华能达拉特300兆瓦亚临界、大连350兆瓦亚临界、威海600兆瓦超临界、汕头1000兆瓦超超临界机组模型,现货交易模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30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仿真机系统开发或升级改造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9:00时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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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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