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宝兴河公司宝兴、飞仙关水电站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宝兴河公司宝兴、飞仙关水电站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宝兴、飞仙关水电站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具体包括:
(1)向甲方提供宝兴、飞仙关水电站工程竣工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有关政策、要求、程序等技术咨询。
(2)代甲方、地方政府编制宝兴、飞仙关水电站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项目法人工作报告、实施工作报告。
(3)对综合设计单位、综合监理单位、独立监督评估单位、审计单位编制的宝兴、飞仙关水电站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相关工作报告提供咨询意见。
(4)配合甲方协调处理地方政府、综合监理、独立评估、移民资金审计和综合设计单位等各方在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5)负责组建竣工移民安置验收专家组,并出具专家组意见,取得相关文件或批文。
(6)负责承担宝兴、飞仙关水电站工程竣工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工作现场检查及会议的专家咨询费,其他会务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宝兴、飞仙关水电站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水电站装机50MW及以上或水库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项目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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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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