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年大集中ERP信创计算机终端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公司生产需求,现对2025年大集中ERP信创计算机终端设备进行集中采购,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A:笔记本电脑,预估金额598.5万元(不含1税),标段B:台式机,预估金额927.46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总预估金额1525.96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详见《大集中ERP项目信创计算机终端技术规范》。
3、质量标准:详见《大集中ERP项目信创计算机终端技术规范》。
4、交货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1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价格有效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3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未按时交付货物,每逾期1日,按未交付货物合同价格的1‰缴纳违约金,违约金达到10%,按违约处理。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在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渤海钻探各分公司常驻地。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且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内状态为正常,须具有本项目全部采购物资的8位物料编码准入资格。
(三)投标人需是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如制造商进行投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如代理商进行投标,需提供授权代理书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五)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事业单位按照财务部令第10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划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财务分析)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六)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评标委员会对照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内容,于评标当日在对应的网址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以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信息造假,则按照失信行为予以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4-2508:00:00至2025-04-3023:59:59(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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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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