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ZYGP202504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07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供应商须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为分公司,则必须同时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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