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材料——卷烟纸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材料——卷烟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征集公告。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征集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具备设计和生产能力,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应征。
3.3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应征。
3.4本项目应征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
3.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所投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且正处于整改期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
3.6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征集;项目征集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8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征集项目。
3.10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征集样品递交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附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29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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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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